作者:刘福元
摘要:在高校课程评价的制度设计上,更具合理性的评价维度应当是二元的,只有均匀分布学生维度和教师维度的相关指标,才能充分体现出双方在评教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如今课程评价往往被赋予了超过其承载限度的功能和价值,若要回归评价的原初效用,应当以知识的传授为核心,集中评价学生一方的学有所得和教师一方的尽职尽责。而为确保课程评价的实效性,指标体系还应具有通用性,即相应的一二级指标能够适用于某一高校内的大多数教师。在此基础上,学生维度的一级指标可以设置为"有趣""有用""有收获"和"方便学习",并匹配若干二级指标;教师维度的一级指标可以设置为"教学纪律""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辅导",并匹配若干二级指标。
关键字:课程评价; 通用指标; 学生维度; 教师维度; 评价者; 学生评教; 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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