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正峰 [1] 李容 [2]
摘要:民国时期高校教师在校外兼课现象比较普遍,以致影响了学生课业和教师学术水平的提高.因此,教育部和高校在提倡教师以专任为原则的基础上,对教师校外兼课的时间、内容、地点以及兼课的条件、资格、程序等都提出了相应的限制办法,同时将提高教师待遇和巡查监管相结合,减少教师兼课行为,促进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探讨和挖掘民国教师校外兼课管理办法,总结其经验,以期对当前高校教师兼职管理有所启示与借鉴.
关键字: 民国 高校教师 兼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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