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蒋建湘 ; 杨清望 ; 何炼红 ; 唐东楚 ; 毛俊响
摘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既是法律实践品格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主体性教育理念的必然选择。“模拟一实验一实践”为主要环节的法律实践性教学模式,是对变革法学教育的时代性回应。这种模式要求优化“三阶段一体化”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拓展学校、社会、行业协同创新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建构“案例分析一实践操作一理论研讨”的三位一体教学方法。其直接目标是强化法律人的“整体性思维”,注重通过社区法律服务培育卓越法律人才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培养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
关键字: 卓越法律人才 实践性教学模式 培育体系 培养机制和方法 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