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沫
摘要: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本质上为行政法律关系,因而学生参与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参与权。学生参与权的权能必须由法律赋予,其主要包括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权、高校具体事项管理参与权和纠纷解决参与权三类。为充分实现学生参与权,我国立法应明确以下内容:要求高校制定有关学生参与的规章制度、规定学生组织的代表应具有广泛性、明确参与权的救济途径。
关键字: 高校学生 高校管理 参与权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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