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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课程考试规范

时间:2015-01-07 13:48:00

随着我院本科课堂教学教师队伍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本学期我院已有部分本科课程实施了小班上课,为客观反映教学和学习效果,给学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彻底杜绝因考试把关不严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对我院本科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做以下规范。
    1、本规范适用于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周考试以及课程教学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安排的结课考试,经学校本科生院认定的考试改革课程依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同一专业同一课程需同卷同时考试,且集体阅卷,任课老师以任何形式独立组织的考试其成绩无效。对于小班上课课程,由任课老师组成课程小组,开课专业所在系系主任指定组长,由组长牵头课程小组共同完成命卷和评卷工作,课程小组成员拒不参与共同命题的视同放弃命题,命题任务由小组其他成员完成。
    3、试卷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并应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体现课程的重点和必要的难点。
    4、试卷应包含一定量的反映学生思维能力的综合分析题,以考察学生灵活运用课程基本知识的能力。
    5、试卷应难易得当,卷面成绩优秀率应控制在20%以内,且成绩分布呈正态分布。
    6、试卷及考试内容要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方式向考生泄露,考前严禁主考老师以外的任何人接触试卷,特别是在复印试卷的过程中,命题及制卷建议在考前2-3天完成,不宜过早于考试时间,以免因保管不善导致泄露。
    7、试卷由任课教师(或课程小组)评阅统分,评分应客观公正,不能由研究生或其它人员代替阅卷。考试后一周内上网录入成绩,且不得随意更改学生成绩。
    8、本规范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并报校本科生院备案,解释权在院教学办。我院所有本科课堂教学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有任何违反规范的行为将参照《中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之重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
                                        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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